影响中国进步的思维误区

作者:刘巽达2009-05-1913:21:46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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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民族追求伟大复兴的路途任重道远,改革开放提供了可能。物质文明层面上的国力增强并非民族复兴的全部议题,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才能辅佐民族复兴大业。大国的概念不是简单的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也不是简单的经济总量,而是一个综合指标,它必须拥有人类文明的基本要素,包括先进人群认可的“普世价值观”——无论“何为普世”的争论如何激烈,对于诸如民主、自由、科学、文明、公正等的理解和认同,基本不受意识形态分野的影响,而已成为人类共同接受的理念和价值观。 相对物质文明而言,中国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滞后有目共睹。就目前表现突出的现象予以观察,至少有如下思维误区困扰国人,尤其是掌权者——虽不完备,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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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中国进步的思维误区

中华民族追求伟大复兴的路途任重道远,改革开放提供了可能。物质文明层面上的国力增强并非民族复兴的全部议题,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才能辅佐民族复兴大业。大国的概念不是简单的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也不是简单的经济总量,而是一个综合指标,它必须拥有人类文明的基本要素,包括先进人群认可的“普世价值观”——无论“何为普世”的争论如何激烈,对于诸如民主、自由、科学、文明、公正等的理解和认同,基本不受意识形态分野的影响,而已成为人类共同接受的理念和价值观。

相对物质文明而言,中国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滞后有目共睹。就目前表现突出的现象予以观察,至少有如下思维误区困扰国人,尤其是掌权者——虽不完备,愿意逐一指出,求教方家。

一、“举国思维”误区

不妨从“中日饺子事件”说起。日本外务省中国课课长秋叶刚男曾经这样回答《东方早报》记者的有关提问,他说,对饺子事件“应当冷静对待,彻底调查。我们错误的一点是,认为嫌疑人是中国人的话就是中国的问题,是日本人的话就是日本的问题,这种思考方法是错误的。我想强调的是,抓住这些嫌疑人并进行处理才是国家应该做的事情。”他还“释疑”道,“事实上,在饺子事件发生前,日本国内已经对食品安全问题非常敏感。在这之前,日本国内就发生了很多关于有效期混乱、不良素材混入等食品问题。日本的企业发生了这样的食品问题后就会立即倒闭,日本就是这样一个国家。所以我不认为饺子事件是因为和中国有关所以才闹得这么严重,而是日本人对食品安全积极关注和非常关心。在这个认知之上,我们希望能够早日破解这次饺子问题的刑事案件。”他这样的话是颇上台面的,无懈可击,因为你没法援引例证驳斥说,假如饺子是从其他国家进口,日本方面就会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然无例证,我宁可相信这样的处理原则:“国家的归国家,刑事的归刑事”。就那么简单,也只能那么简单。

这位秋叶刚男先生虽然检讨的是“我们”,也就是他们,但听着,又何尝不是针对我们说的呢?“举国思维”是人们很容易犯的一个错误。一个事件的发生,一旦牵涉到不同的国家,尤其是意识形态不同的国家,人们往往轻易酿就意气用事、同仇敌忾的氛围,某个具体的人或具体的机构的责任就会被放大到“国家的责任”,这一放大,就难以做出实事求是的分析与决断,情绪的声浪淹没了理智的声音。不客气地说,咱们的国民更善于产生这种“举国思维”。长期以来,我国处于“国际弱势群体”,国人自尊心处于敏感脆弱状态,一有风吹草动,就特别紧张,唯恐被“玷污国格”。其实很多情况下,个案的事件并非“国家典型案件”,大可不必兴师动众,把国家和个案捆绑在一起。

我不禁想到,在最近几年发生在美国的几起校园枪杀案中,有中国人为主角的,也有韩国人为主角的。枪杀案发生后,我们没有从主流媒体或民间听到苛责“中国人”或“韩国人”的呼声,而是看到各方努力善后,积极探讨事情的成因,以免重蹈覆辙。当然,美国主流舆论对事件的冷静处理,与其国情有关。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真正的“本土人”所占比例甚小,如果每个罪犯背后都要背上其原来的国籍,“株连”的人们数不胜数。个案就是个案,不能因为本·拉丹是穆斯林,就认为穆斯林都是恐怖分子;不能因为个别法国人不明真相支持“藏独”,就认为“法国人仇视中国人”;不能因为个别藏民排斥汉人,就认为藏民都愿意藏独。假如大部分国民看待事件都能高屋建瓴、条分缕析、权衡利弊,避免以偏概全,一旦碰到类似的“饺子事件”,就不会过分执著于“哪国的责任”,而是应该追究“哪个犯罪者的责任”。

习惯性的“举国思维”,是建立大国形象必须逾越的障碍。富强的国家和文明的人民,一定不是狭隘的形象,而是在任何时刻和任何地方都能呈现出款款的君子风度。令人担忧的是,在我们这儿,一碰到具体事情,从上到下,“举国思维”特别有市场,值得警惕。

二、“替罪羊思维”误区

近年可说是“多事之秋”,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能面对。但“事”分两类,一类是“天灾”,一类是“人祸”,前者属不可抗力,而后者是可以减少或杜绝的。通过梳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眼下庶几成为常态的“多事之秋”,除了极少一部分的天灾,主要是层出不穷的人祸,而且每每祸事巨大。警笛常鸣,几乎快要麻痹人们的神经。如今,曝光也曝光了,判刑也判刑了,问责也问责了,为何效果不甚理想?窃以为,只要一日“替罪羊思维”不改,恐怕永难绝祸。此话怎讲?我们不妨简单罗列下列事实,就能厘清思路——

“替罪羊”手法一:“非法经营”。例如深圳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的特大火灾,迄今已有44人死亡,但这么大规模的俱乐部,在各级各类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无证无照“非法经营”了一年多时间。又例如去年襄汾尾矿溃坝事故,涉案公司也属于“非法经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20064月就被吊销,而其采矿证去年8月就已到期,但它照样经营不误。更骇人的是,从国家安监局了解到,目前全国九千多个尾矿库,一半以上都是“非法经营”,大部分是病库、危库、险库……

“替罪羊”手法二:“临时工”。例如去年重庆渝中区3名城管队员将一名占道经营卖凉粉的摊贩殴打致死。这名被殴打致死的依靠卖凉粉、虾皮维持家庭生计的摊贩是个身强力壮的中年人,3名城管队员用“勒脖子、踢打”方式执法,并趁摊贩不备,对其胸口实施拳击,导致其当场倒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说这些城管是临时工。再往前看,湖北天门城管打人致死事件的元凶是临时工,河南安阳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被几名行政执法人员拦住并遭暴打,相关部门称打人者是临时工;沈阳市民王女士在一酒店附近与三名开着行政执法车的男子发生争吵,王女士被其中一人殴打,沈河区行政执法局表示,打人的是临时工;江苏宿迁仓集镇3城管驾无牌执法车连酿两起交通事故,致一12岁女孩重伤,一5岁男童及其祖母当场死亡,事发后,当地镇长称肇事城管人员是临时工;泉州市丰州镇行政执法中队3名工作人员将一名围观学生打成脑震荡,丰州镇党委书记接受采访时说,李某等3名执法队员是刚招进来的临时工……打人者、行凶者和施暴者,全都是“临时工”,如此巧合,难怪被老百姓说成“摊贩心脏病多,城管临时工多”。

“替罪羊”手法三:加罪弱势保护强势。“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两罪并罚判处2年零6个月,这个奸猾之人在庭上非常冷静老练地“认错”,并在庭上反复表示:造假系他一人所为,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关系。但涉及细节问题时,周正龙大多回答不知道。虽然人们无法相信一位农民能做如此有技术含量的假照片,更明白由陕西省林业厅开新闻发布是周正龙无法操控的,极坏的社会影响力周正龙一人无力造成。但现在把板子打在他一人身上,他还不愠不怒乖乖就范,其中的蹊跷明眼人自然看得懂。还有三鹿奶粉事件,起初厂方和当地政府也是极力把罪责推给小奶站、刁民奶农,还以最快的速度逮住了若干“黑心奶农”,企图将视线转移……

以上诸种屡见不鲜的“替罪羊”手法之所以被反复使用,正因为其屡屡得手。有了这些法宝,便可以从从容容地狼狈为奸、进退有度。我允许你在我眼皮底下“非法经营”,你不用交税、交费,不用受安全生产制度的硬约束,却可以跟合法企业一样堂而皇之地经营。没事时坐地分赃,皆大欢喜;万一有事,保护伞先躲进安全地带,徐图后事,“进去”的人知道外面有人罩着,也肯“独揽罪责”。而暴力执法,由于牵涉到政府形象,怎么样也得把你化妆成“临时工”,归咎于“个人素质低劣”,便与社会公器无关;至于“处理”后如何保护,另当别论,自有妙法。“周老虎”同样如此:既然风波搞得太大,不走过场没法向全国人民交待,那你就委屈一下吧,先全部兜着,风平浪静后自有回报……

这决不是我个人的无端揣测,无数历史事实雄辩地证明了“替罪羊”手法妙用后的伟力。如今,要从根子上拔除无尽的人祸,唯有拨开迷雾,除了把小板子打在“替罪羊”屁股上,还要把大板子直接打到更大的责任者屁股上。谁是更大的责任者?“非法经营”后面的更大责任者就是那些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消防、公安乃至工商、税务等部门。只要以上一个部门把住关口,“非法经营”就无法得逞。谁是第一道关口?谁是第二第三道?你不作为,就得承担不作为的后果。本来守土有责的职能部门,居然长期纵容“非法经营”者,比起其他管理细节上的疏漏,其失职显然更大。所以,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非法经营”非但不能成为脱罪的法门,反而更应该追究监管者的渎职罪责,以及背后有没有官商合谋一类的经济犯罪。而“临时工”后面的更大责任者就是执法部门——没有你的授权,没有你发给他们的制服,他们敢大打出手么?一个城管队员对媒体哭诉说,他的队长每次出勤前威胁他们,假如你们不敢出手,就别指望干下去了。这个队长并非“临时工”(当然把警察描绘成“临时工”也行),而他的执法理念就是“出手”。在这样的执法理念下,还能指望暴力事件降低么?唯有把板子打在持有这种错误理念的领导屁股上,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暴力执法事件。不信?领导一旦宣布野蛮执法立即开除,谁还敢动辄用拳头解决问题?至于“周老虎”和“刁民奶农”之类的肇事者,显然现实生活中所在多有,趋利避害乃其天性,但是假如林业局不推波助澜,三鹿厂不给检验过关,当地政府接到举报不是竭力庇护,事情能够发展到如此不可收拾的地步么?板子应该打在谁的屁股上,自然应是不言而喻了。

要从制度上保证少出和不出“人祸”,必须彻底摒弃“替罪羊思维”,决不能心存侥幸。民众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的觉醒,必然会从体制上寻找根源。企图低水平的蒙混过关,混得过一时,混不过一世,而当社会付出过大的道德成本后,未来是会“恶性报复”的。好在中央已经痛下决心,坚决果断地实行“问责制”,举起板子,打在了位高权重者的屁股上。但光靠一剂药是不够的,唯有综合药力,齐抓共管,才能显出实效。实话实说——我还担心一刀切的“问责制”也有可能成为新的“替罪羊思维”之滥觞:一个具有公信力的好干部,就任一方,尚未理清头绪,刚刚在某些领域抓出成效,却因积重难返的弊端,冒出一两桩“人祸”,此时此刻,正是用人之时,却不让他从此入手,深入整治,而是接受辞呈或令其下岗,重新安排人事,重新开始熟悉……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这样的好干部成为“替罪羊”是非常可惜的,是否可以化粗为细,把板子打得更准些。其实人民群众非常通情达理,板子该打在谁的屁股上,他们心中自有一杆秤。如何把这杆秤量化,该打谁,不该打谁,打谁重,打谁轻,应该有一套细密的制度铺垫和接轨。但无论如何,一个合理理性的社会,至少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而“替罪羊”一定是对公平公正的反动。所以我敢断言:只要“替罪羊思维”不改,人祸永难根绝。而我们的国家,经不起更多人祸的折腾了。

三、“先躲后担思维”误区

与“替罪羊思维”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个“先躲后担思维”误区,这是我在研究许多典型案例后得出的概括。这个思维误区的产生,与群众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的提高密不可分,特别是互联网的充分发达,为民众监督公务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并发挥了明显作用。有些“人民公仆”在这样的情势下,害怕失去饭碗或者乌纱,便在遇到“事件”时竭力开脱和减轻自己的责任,避免被苛以“不作为”的追究。然而这种不健康的“惧怕心理”恰恰是对“不作为”的推波助澜,使得我们的一些干部在理应出现声音和身影的场合,严重缺位,或者因“躲避”的姿态而激怒民众,使得干群矛盾、党群矛盾被扩大和激化。

比较著名的案例有云南“躲猫猫”案和杭州飙车案——俗称“70码事件”。就说眼下的“70码事件”吧,专家已鉴定确证肇事车速超过70,肇事司机也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杭州警方刑事拘留,但几天前的情形是如何的呢?请看杭州西湖区交警大队召开的第一次事故通报会——警方公布自己的初步调查结果称,肇事车辆是否存在改装、死者是否走在斑马线上不详,车速认定70公里每小时。“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而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胡某承认,当时未注意到行人动态。至于行人当时行走的确切位置,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西湖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建国还当场公开为肇事者开脱:“谁都不能避免越过双黄线的!”“没有飙车这一说法,只是你超我,我超你的追逐!”显然,他企图将一个恶性交通肇事案件淡化为一起普通的撞人事故,以免面对未来广大民众没完没了的责问和追究。这和当初“躲猫猫事件”的首次新闻发布会如出一辙:公安部门也是绘声绘色地说犯人之间“躲猫猫”是造成“意外死亡”的原因,而且没有录像和其他证人,不像发生在杭州大街上的飙车案。要不是网友们出于义愤和正义感的穷追猛打,恶意殴打致死就真可能成为轻描淡写的“躲猫猫”。而死因的来源也惊人一致:都是作为加害方的当事人供述。

遇到“案例”或“事例”,相关的处理者为何常常优先选择“偷懒”的方式?直到“摆不平民意”才“先躲后担”?而且,“后担”也是勉强和局部的,比如他们在发现情势逆转后总是如此为自己找卸责的理由,说当时的说法只是“初步调查”,后来才“查出真相”云云。但明眼人一眼就洞穿了他们的推脱之词:要不是舆论汹汹,要不是领导发话,他们才不会“主动揽事”,硬着头皮也要蒙混过关的。“躲猫猫事件”也罢,“周老虎事件”也罢,我们都能看到有关“负有领导责任”者的无赖相。“初步调查”是这样调查的么?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作为“基本事实”?你的立场已经在字里行间和口吻语气间展露无疑,企图以事后“被动的公正”来抵消和擦除先前的不公,已经无法真正自圆其说。

令人揪心的是,这些具有危险的“先躲后担”思维共性的当事人,不太惧怕群众的呼声和舆论的鞭挞,而只惧怕上级的怪罪。在“70码事件”中,当愤怒的浙江大学学生和杭州市民自发站在事发现场街道两侧展开无声的烛光悼念以表达抗议时,警方无动于衷无所表示;而当杭州市市长蔡奇在相关媒体的报道上作了“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市交警支队要很好分析,进一步采取措施,严禁违法超速行车,对肇事者要依法严处,痛下决心,彻底解决违法超速行驶问题”的批示之后,情形立即急转直下,公安部门立即“担责”了,“迟到的公正”很快出现了。不禁想问:什么时候,你们能够在“首长批示”前,主动作为,做好你们的分内事?“公布事实,彰显公正”——这难道不是拿着纳税人钱的公仆们的神圣(也是基本)职责?难道还需要格外督促么?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有些领导干部懂得了这个道理,能够在群议汹汹的第一或第二时间及时“批示”,责令有关管理者及时灭火,挽回公正,避免了社会动乱。比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处理“瓮安事件”中的清醒和果断,就是“勇于主动担责”的正面例子。但一个社会的公正机制如依赖于“体察民情的包青天”的强势干预,而非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动作为——甚至,责任人普遍把“本职”当“揽事”,那是极其危险的现象,这将造成社会成本的无限加大和社会资源的无限透支。责任人的不作为和不到位,必会引发各种反弹,严重的反弹还会直接引发社会动荡,“瓮安事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70码事件”亦然,要不是领导的及时批示,此后的群体悼念潮究竟会引向哪里,发展到何种程度,很难预测。

潜藏在“70码事件”和“躲猫猫事件”背后的“先躲后担”危险思维共性是否正逐渐衍化为盛行于公务员中的“潜规则”?能推则推,惧怕担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假如行政、司法等公务员普遍处于这种状态,社会所急需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必然难以伸张。对此,无法不让人深深忧虑。

四、“异见敏感思维”误区

“政治文明”的一大课题,就是如何面对“异见”。习惯“舆论一律”的国家在国门打开后,特别是领教了互联网的强大作用后,不得不面对大量“异见”——大的包括“不同政见”,小的包括“不同意见”。如何处理“异见”,不但关系到一个国家和领导人的胸怀和气度,也关系到国家形象。在我国,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相当部分的领导者缺乏“面对异见”的经验和本领,一遇“异见”,即刻产生“异见敏感思维”,往往会本能地采取“宁左勿右”的立场,以为“政治正确”才能保证“政治保险”。却不知,在当今国际形势下,“左”常常比“右”的破坏力更加严重,更不“正确”。

本段从正面举例,指出“异见敏感思维”的误区,提醒与时俱进、高水平面对和处理“异见”的重要意义。

如下的一系列新闻可以帮助我们解读中国领导人面对异见的态度和行动:在发生西藏事件不久的敏感时刻,中央政府和达赖及时进行了对话;中国爱乐乐团及上海歌剧院合唱团联手在梵蒂冈保禄六世音乐大厅举行专场演出,这是中国方面主动提出演出的建议;胡锦涛访问日本,其热情和重视程度与前段时间的“微冷中日关系”基调迥异;在台湾领导人选举之前,胡锦涛向“深绿”的台湾选民释放善意:只要承认一个中国,我们不计前嫌……效果是检验言行的最佳标准。很快,人们通过各种公众渠道获悉了一系列良性反应——

中央政府和达赖一对话,那个在抗议北京奥运火炬传递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记者无国界”组织,在火炬传递港澳之时,却没有任何抗议和破坏行动。该组织同时还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称:为了鼓励中国政府和达赖的对话,暂停抗议北京奥运的活动。实际上,据消息人士说,该组织的6名成员430日晚即从比利时飞抵香港,51在奥运火炬传递路线沿途踩点,准备寻找合适的抗议地点。但因为收到总部的上述声明,便立即取消了行动,次日在澳门举行的火炬传递中,他们也未有任何抗议行动。“记者无国界”组织者的姿态,可看作中央政府与达赖对话的积极效应之一。中央政府恢复与达赖代表的沟通,至少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政府愿意通过对话,解决西藏问题的姿态。因此,这一举动获得英、法、德、日、美等国家的普遍肯定,包括其中一度对奥运指手划脚的国家,也使3月以来国外媒体和非政府组织以西藏问题为由头对北京奥运的抗议和对立得到相当的缓解。

中国爱乐乐团及上海歌剧院合唱团联合在梵蒂冈为本笃十六世做专场演出,演出以莫扎特的《安魂曲》开场,以中国民歌《茉莉花》结束。为此,美国《洛杉矶时报》评述说,虽然本笃十六世上台之初就不顾中国中央政府的反对任命一名香港主教为枢机主教,但是也曾表示愿意同中国发展建设性的关系。此次中国方面的主动行为,显示出中国政府改善双边关系的积极态度。梵蒂冈是世界上“国土面积最小”的国家,但她在全球的宗教影响力上,远远超过达赖,“音乐外交”的背后是举足轻重的双边“建设性关系”。

胡锦涛访日的“暖春之旅”在日本刮起旋风,好评如潮。那次访问对于减少双方的“误读”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一系列重要文件的签署对于建立和维持双方长久的友好关系意义重大。对比此前中日之间的多次龃龉,两国的对立情绪明显缓解乃至化解。

台湾领导人大选之际,大陆领导人一改曾经的“飞弹威胁”姿态,多次释放善意,甚至包括对“深绿”选民。而马英九也深入“绿色票仓”阐述政见,强调两岸互动关系的重要性,争取了不少绿色选民,最终高票当选。由于大陆对台的态度直接影响台湾的政治走势,所以姿态得当就易促进两岸和平与发展。

多极世界是以各种“异见”构成的,作为国际大家庭的重要一员,中国无法回避形形色色的“异见人士”、“异见团体”乃至“异见国家”,唯一正确的姿态就是“正对”。曾经一度,我们陷入“以好恶取舍”的误区,好感者,愉悦正对;恶感者,侧身侧目。情绪化的结果往往是国家利益的损失以及国家形象的矮化。好在我们终于变得清醒和务实起来,对如今国际政治格局中自己的定位越来越清晰,成熟度日渐提高。以上数例的“良性反应”给我们启示:只要中国政府以开放和正对的姿态处理“异见”,今天能够化解奥运面前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明天也能应对中国崛起中面临的各种困难。

“正对”的重要功能是增进了解和促进转变。回避“正对”,也就阻隔了了解和转变。世上的人与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成熟的政治战略和策略会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毋庸讳言,了解和转变并不是单向的,我们的“正对”姿态有利于消除别人对我们的误读,而我们在“正对”过程中也会消除一部分对别人的误读。“正对”还会部分地调整和确立一些世人普遍公认的原则。就中日关系而言,两国虽然相隔咫尺一衣带水,但价值观的差异有时超过中美之间。但是正是基于两国都是在与遥远的西方交媾,恰是这一点上取得了罕见的一致性。最终,恰如两国的人们要交谈往往要使用英语一样,西方文明准则成为解开中日关系之锁的钥匙。这就是在“正对”的互动中所找到的的原则基础,既为互动,就不是单向的。

对于中国而言,“韬光养晦”是个漫长的过程,换个说法,就是不断地“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在做好事情的过程中,国力增强了,“正对”的底气也就增加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壮汉站着的姿势本质上是不同的,前者缺乏有力的生理和心理支撑,后者的成熟度会自然滋生敢于担当的身体语言。今天,在中国正在甚至已然成为“壮汉”的背景下,我们的“口头语言”和“身体语言”不能再是“男孩状”了。现今呈现的“正对异见的泱泱气度”,是堂堂正正的大国形象,未来之路,只能提升,不能矮化,这才符合人民的期待。但是我在这儿不得不提醒:这种“正对异见的泱泱气度”,决不是委曲求全的权宜之计,而是必须长存的思维方式。长期以来,从上到下,对“异见”的敏感和不适应深入意识,对“异见”的不良反应和不妥反应屡见不鲜,“异见敏感思维”几乎成为领导者的“集体无意识”。在促进政治文明和实现民族复兴的过程中,唯有摆脱“异见敏感思维”,才能高屋建瓴胸怀远大,使国家成为名副其实的“大国”,国民成为名副其实的“大国民”。

本文作者:刘巽达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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